百家号Lite
如何看待百家号小程序热议话题「我国农业税的由来、取消及其意义」
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农民而言,“种田纳粮”曾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在“三农问题”日渐突出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自200年1月起全面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定。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全面取消农业税的意义不仅在于农民负担的下降,更为重要的是,它给农村各领域带来深远的影响,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它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春秋时期,由于牛耕和铁农具的普及和应用,农业生产力提高,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后,隐瞒在私人手中,成为私有财产;同时贵族之间通过转让、互相劫夺、赏赐等途径转化的私有土地也急剧增加。实行“初税亩”田赋制度之前,鲁国实行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私田不向国家纳税,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占全部农业产量的比重不断下降。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初税亩”的实行增加了鲁国的财政收入,适应和促进了新生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它的实施给了奴隶制致命的一击,为奴隶制的彻底崩溃敲响了钟。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和推动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我国基本上延续了历史上实行的农业税政策。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并颁布实施。取消前的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农业税作为国家的重要税种,为我国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贯彻国家农村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以及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农民作为纳税人,为此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为了实现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农业税的制订和负担政策进行过调整和完善,总体上实行的是稳定税收负担、增产不增税的轻税政策。随着工业经济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税所占比例已大幅下降。1950年,农业税占当时财政收入的39%,可以说是财政的重要支柱;到1979年,这一比例降至5.5%;2004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进一步降至1%。这一变化充分说明: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国民收入结构日趋合理化、现代化,同时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也为彻底取消农业税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自1958年《农业税条例》施行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同时,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三农”问题依然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此,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日益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一环和有效手段。进入新世纪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入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态势,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相继采取了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措施。其中税费改革、减免取消农业税就是这些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至2003年,农业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对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预期目标。2004年,中共中央决定免征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作出了“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定,并选择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试点。其他省份进行了降低农业税税率试点,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西藏6个省份自主决定免征了农业税。2005年,全国有20个省份自主免征农业税,使免征农业税的省份达到了28个,8亿农民受益。这些省份的实践,为取消农业税积累了经验。在上述基础上,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全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是中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着眼长远所实施的重大战略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环节,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惠及亿万农民,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同时还将带给农民深刻的观念变化,给农村各领域带来深远的影响,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第一,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农村改革最根本的是要给予农民完整的权益保障。现实阶段,取消农业税是从大局观的高度和政策选择的角度考虑和解决农民权益的保护问题,对农民权益全面长期的保护(尤其是相关的土地权益)和农村市场化的进程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二,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基层政府职能转换。由于农业税的特定征收对象和现行农村的治理特点,只要农业税存在下去,基层政府与农业税的征收行为始终会难解难分地纠结在一起。而且某些基层政府把农业税的征收演化成了竭泽而渔式的恶性“收、养”机制,这不利于基层政府职能的转换农业税的取消无形地剥离了基层政府不规范权力的又一依仗,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将会逐步得到规范,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第三,取消农业税,有利于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由于涉农收费行为的惯性影响,如果农业税存在下去,对农民的各种直接收费仍会无孔不入,负担监管一旦放松,涉农收费就会在各种借口下恶性膨胀。只要对农民的农业税征收仍在进行,涉农乱收费就难以根治。取消农业税后,其他对农民的一切不合理负担都应当禁止,这将有利于农民保护自身利益,也有利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成本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成本都会大大降低。第四,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尽管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增收不会产生较直接的效果,但对农民较低的纯收入来说,取消农业税无疑是增加现金流入的一个方面(一些地方所占的分量并不小)。农业税取消后,农民可自行支配交税的那部分资金了,农民的生活也无疑会得到一定改善,更重要的是这种精神解放的意义很大,可再次调动农民积极性,农民可以更自由、自主地选择和从事他们的增收行为。同时,取消农业税,还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第五,取消农业税,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步伐,逐步实现基层政府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等供给由农民提供为主向政府投入为主的根本性转变,有利于加快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推进工业反哺农业等。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给农村带来巨大变化,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比2002年增加1111元;2004年至2006年农民增收连续三年超过300元,是建国以来的首次。(摘自共和国成长记事)
该话题由百家号作者八乡客「简介:聊一聊经典,看一看以前」整理发布。
更多有关我国农业税的由来、取消及其意义的讨论请扫码关注百家号小程序签约作者「八乡客」了解更多
方法1:微信扫描百家号Lite小程序码即可订阅热议话题「我国农业税的由来、取消及其意义」
方法2:微信搜索百家号Lite小程序名称进入,即可订阅热议话题「我国农业税的由来、取消及其意义」
方法3:微信网页访问即速商店,长按识别百家号Lite小程序码即可订阅热议话题「我国农业税的由来、取消及其意义」
百家号Lite小程序热议话题「我国农业税的由来、取消及其意义」由百家号Lite原创摘录于微信小程序商店shop.jisuapp.cn,转载请注明出处。
百家号Lite热议话题「我国农业税的由来、取消及其意义」由百家号Lite开发者向微信用户提供,并对本服务内容、数据资料及其运营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