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一章事业单位奖励的一般规定第一篇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时代的党组织路线,确立指导思想取向。明确,科学,规范,有效使用的事业单位职工奖励制度,鼓励事业单位职员担任董事,创业,并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机构人事管理。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履行职责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成就斐然。应当按照本规定给予。奖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共事业单位职工和集体的其他激励措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统称法人组织,内部组织,派遣机构或由特殊任务组成的工作团队。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符合事业单位的特点,体现时代,方向和有效性,丰富奖惩形式,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奖励。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党的管理干部,党的管理人才; (2)坚持能力和政治诚信,讲道德;
(3)坚持事业事业,突出表现贡献;
(4)坚持公开,公正,严格的标准程序; (五)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注重精神奖励;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第四条公共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事业单位,有关行业部门的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分类归类。负责奖励工作。组织和实施。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五条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集体,必须维护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集中力量并统一领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奖励:(一)在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原则,加强公共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履行对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方面的突出表现和骄人成绩。 。了解更多